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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Source:
2019-05-09

据梳理,《通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经过3年努力,进一步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严防重污染天气,巩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018—2020年,全县(海通县,下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内,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99.5%以上(臭氧不参与考核),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

积极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规划环评要求。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

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方案,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启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加强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开展钢铁、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全县基本完成。

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城市建筑工地各环节,实行“一厂(场)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建筑工地,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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