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1日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1
项目名称:浙江港鼎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套伺服电机铝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步焦路811号(华辰精工铝件有限公司内)
建设单位:浙江港鼎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租用华辰精工铝件有限公司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步焦路811号的1号空闲厂房西侧部分,同时购入压铸机、车床等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350万套伺服电机铝配件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物:厂区内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雨水经相应的雨水管收集后就近纳入市政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送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最终排海。
2、大气污染物:①熔化废气经位于熔化保温炉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并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至厂房屋顶15米高排放,未收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②压铸废气经位于压铸工序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静电除油装置进行处理于厂房屋顶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③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①废乳化液、废油(脱模机)、废包装桶、污泥在危废仓库内按规范分类堆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废手套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③炉渣、沾油污边角料、集尘灰、废钢珠收集后出售。④清洁边角料及次品回炉。⑤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
4、噪声污染物:①当初设备购置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同时选用耐冲击、破碎率较低的钢丸介质)。②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③加强车间密闭性,车间门窗全部采用隔声门窗,日常生产时不得开启。④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