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共5章、28条,分别为总则、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附则。该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施行之日起,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其中,2017年年底前,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按规定发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
4类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很广,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确需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起草税法实施条例,细化具体政策和征管措施,开发征管系统。授权地方决定的事项,包括确定具体适用税额等,由各省(区、市)按法律程序确定。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日前表示,相关部门已起草完成环保税法实施条例送审稿。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纳税人。征税对象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物。
计税依据方面,将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其中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排放量确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由于环境保护税是以应税污染物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所以排放量需要由环保部门来进行专业测定,税务部门需要根据环保部门的专业监测数据,分析判断纳税人申报数据是否准确。”业内专家指出,环境保护税能否真正落地,部门配合至关重要。
排污费改税的意义
(一)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以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高速发展导致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在治理环境污染的各项举措中,相比其他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排污税具有固定性、强制性、无偿性、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双重红利等优越性,可以将环境问题负的外部性问题内转化为内部成本,促使环境资源更有效的利用。这是排污费所不能比拟的。因此,推动排污费改税,同时配合其他手段和措施,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
(二)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目前是以粗放型发展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主要依靠资源和劳动力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发展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和矛盾。将排污费改为排污税虽然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税负,但是可以推动高污染、高耗能企业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三)有利于解决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和征收时遇见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恶化,污染治理的环保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环保资金的重要支柱都是政府投入。通过税收的方式,可以有效调节环保资金的投入,解决环保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