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至3日期间,福建省质监局吴赳副局长带领省局监督处、审查中心等一行7人,对三明市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和铸造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三明市市场监管局局张恩明调研员、监督科有关人员陪同参与检查。
3月2日,检查组检查了清流县的1家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通过核查进货、出货等“两本台帐”,仓储、生产、检验等“三个环节”,特种作业人员、检验人员等“四类人员”资格和生产工艺规定、出厂检验规定等质量管理的“四份文件”,现场检查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情况、企业生产条件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企业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上报。检查期间,吴赳副局长要求市、县质监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获证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
3月3日,检查组检查了市区的1家铸造生产企业,向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实地察看企业的铸件生产过程,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并遵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有否生产、使用“地条钢”,就企业使用的废钢等原材料来源、产品流向及产品标注标识等进行了询问和核查,要求企业要合法生产经营,坚决杜绝生产、使用“地条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