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省会城市群打造成为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文明和谐区,山东专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突出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控四大方面,提出17项措施。
“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7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70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67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省会城市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这是《方案》中提出的目标。
在深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2017年,7市争取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基本建立市、县煤炭应急储备配送体系及覆盖乡镇的清洁煤供应网络。到2020年,7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在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方面,7市要组织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和各类炉窑完成二氧化硫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
对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全部停产;
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
玻璃行业生产燃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实施联防联控,明确保障体系
此外,要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要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组织对7市火电企业及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钢铁、水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
要严格高架源环境管理,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所有高架源企业排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四级联网,排放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及响应级别,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进行预警通报、区域限批和行政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完成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