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印发了《全省“四无”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坚持一手抓依法关停和整治、一手抓加快改造提升发展,全面整治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
目标任务
★到2017年3月底,完成“四无”企业(作坊)的摸底排查。
★到2017年底,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2000家以上,关停和整治“低小散”问题企业2万家以上,新(改扩)建标准厂房1000万平方米以上,全省“四无”企业(作坊)整治到位,小微企业园区集中度显著提高。
工作要求
从严对标整治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排查“四无”企业(作坊),建立“一企一档”。加强“打非治违”、安全、环保、用地、节能、质量等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对法律法规明确关停的、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作坊)要坚决依法予以出清。全面推行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措施,全面治理低效企业,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加快入园集聚
采取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社会资本独资、合资、合作等模式,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建设与管理。以满足“三必须”为前提:
▲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信用记录;
▲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要求;
▲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或通过必要的审核、审批;
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作坊)通过联合抱团、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入园,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集聚提升和易地改造。
加快改造升级
▲全面推行绿色安全制造模式,大力实施“机器换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机联网”“厂联网”建设。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创建节水型企业、绿色企业。
▲贯彻落实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战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规改股”“股上市”,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行业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
加快合作转移
积极对接“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通过合作经营等形式共建境外、省外浙江产业转移园区或加工制造基地。
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加快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鼓励经济强县、工业大县与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进行产业互补合作,在符合产业规划布局和政策导向的前提下,鼓励在省内合理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