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装函[2016]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开展三年来,我部已组织开展了三批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对促进铸造行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推动铸造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的修订,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需要对《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及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为进一步完善铸造行业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暂停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2016年度及后续年度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待新的《铸造行业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后,我部将另行通知组织开展铸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
二、请你们组织本地区的第三批铸造准入公告企业,于8月25日前登陆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zr.foundry.com.cn)完成上一年度数据信息报送。
三、请继续按《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 (工信部装[2013]375号)的要求,督促本地区已公告企业于每年3月31日前在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zr.foundry.com.cn)完成上一年度数据信息更新,并对申报平台已公告企业年度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四、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公告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实地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于每年8月3 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
Edit:工业和信息化部